戴小明简介
基本资料
中文名:戴小明
国籍:中国
民族:苗族
出生日期:1965年11月
毕业院校:中南民族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
出生地: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
职称:教授
人物经历
1983.09—1987.06,在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学习。
1987.06—2007.07,在中南民族大学工作,1997.09破格晋升副教授,2000.10破格晋升教授。其中,2000.04—2005.07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2005.07—12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,2005.11—2007.07任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期间,1991.05—1992.06在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(下派锻炼);2000.06—09任德国图宾根大学访问学者;2003.09—2006.06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学习(中外政治制度专业中外宪政制度方向博士研究生);2005.11—12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(国家民委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);2006.04—05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(第28期部委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)。
2007.06—2016.07,任湖北民族学院院长、党委副书记。期
担任职务
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、提案委员会委员。
研究方向
长期从事法学理论、政治学理论、民族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及大学治理工作。主要研究中外宪法制度、文化多样性与地方治理、大学教育等问题。
主要贡献
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10多项,出版学术论著70多篇(部)。
获奖记录
9次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、教学成果奖(其中一等奖3项、二等奖3项)。并曾荣获湖北青年五四奖章(2001)、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(2001)、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(2002)、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(2002)、国家民委首届突出贡献专家奖(2004),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(2002)、湖北省首批“五个一批”人才(理论界、2005)。